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萨伊法则

萨伊定律J.B.Say 是18 世纪末、19 世纪初的法国经济学家。萨伊定律(Say’s Law)是指他的名言:供给创造它自身的需求(supply create its own demand). 萨伊认为,商品买卖的实质是商品交换。在以一种商品交换货币,又用货币交换另一种商品的过程中,货币只起到流通手段的作用。商品出售者在卖出商品得到货币后,马上又会购买商品。所以,商品的出售者同时也是商品的购买者。商品(包括劳务)的供求在总体上是完全平衡的,不会出现供不应求或生产过剩的问题。萨伊不否认个别商品可能出现供不应求或生产过剩。但供不应求将导致商品价格上升,生产过剩就导致商品价格下跌,而商品价格的变化又会影响到供给和需求,从而在新的价格水平上达到均衡。 萨伊对萨伊定律的基本阐述: 一是“在一切社会,生产者越众多产品越多样化,产品便销得越快、越多和越广泛,而生产者所得的利润也越大,因为价格总是跟着需求增长”。 二是“每一个人都和总体的共同繁荣有利害关系。一个企业办得成功,就可帮助别的企业也达到成功”。 三是“购买和输入外国货物决不至损害国内或本国产业和生产”。因为“购买外国人的东西,不以本国产品付价,就买不成,而以本国产品付价,就显然在对外贸易过程中给本国产品开辟了销路”。 四是“仅仅鼓励消费并无益于商业,因为困难不在于刺激消费的欲望,而在于供给消费的手段”,“只有生产能供给这些手段”。